成都青羊区律师谈借贷纠纷:揭开“套路贷”的法律面纱
引言: 借贷纠纷案件屡见不鲜,尤其是“套路贷”现象,更是让许多无辜的借款人陷入困境。这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借贷行为,不仅破坏了正常的金融秩序,更是对个人财产安全的严重威胁。本文成都青羊区律师将深入探讨“套路贷”的认定、处理以及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一、“套路贷”的定义与识别 “套路贷”是一种新型的犯罪行为,其核心在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我们可以明确“套路贷”的五大特征:
- 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分子以各种名义对外宣传,以低息、无抵押等条件吸引被害人借款,并诱使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
- 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通过银行流水制造已交付全部借款的假象,随后以各种手段收回部分或全部资金。
- 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设置违约陷阱或制造还款障碍,迫使被害人违约。
- 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当被害人无力偿还时,通过“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债务。
- 软硬兼施“索债”:在被害人未偿还虚高“借款”的情况下,采用诉讼、仲裁、公证或暴力、威胁等手段索取“债务”。
二、“套路贷”与民事借贷的区别 “套路贷”与正常的民事借贷关系存在本质区别。民事借贷的出借人是为了到期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收回本金并获取利息,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法院应加大对借贷事实和证据的审查力度,切实提高对“套路贷”诈骗等犯罪行为的警觉。
三、案例分析:成都青羊区的“套路贷”案件 在成都青羊区,曾发生过一起典型的“套路贷”案件。案件中,被害人被一家所谓的“投资公司”以低息、无抵押为诱饵吸引借款,并签订了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随后,该公司通过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制造已交付全部借款的假象,但实际上被害人并未完全取得协议上显示的钱款。当被害人无力偿还时,公司又通过“转单平账”的方式垒高债务,并最终采用威胁手段索取“债务”。最终,该案件被法院认定为“套路贷”,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犯罪分子进行了严惩。
四、法律法规的引用与应用 在处理“套路贷”案件时,法院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如果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于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这一规定为打击“套路贷”提供了法律依据。
五、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面对“套路贷”,借款人应当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呢?首先,借款人应当提高警惕,对于任何形式的借贷,都应当仔细审查合同条款,避免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其次,一旦发现自己可能陷入“套路贷”,应立即停止还款,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最后,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损失。
总结: “套路贷”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它不仅破坏了正常的金融秩序,更是对个人财产安全的严重威胁。作为借款人,我们应当提高警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在成都青羊区,如果你正面临借贷纠纷,特别是“套路贷”的问题,请及时联系专业律师,获取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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